各部门、各单位:
修订后的《水果派av
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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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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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创新教育融入教育活动全过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服务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标志性成绩的由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岗教职工组成的项目团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引导、组织学生参与教师的教研和科研活动;梳理学科竞赛清单,优化学院常态化参赛项目库;积极承办学科竞赛,加强过程组织与管理;给予指导学生科创活动的教师一定工作量认定;每年度对学科竞赛成绩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归档、报送。
第三章 奖励范围
第五条 科技创新活动标志性成绩是指以水果派av
名义获得的学科竞赛奖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以水果派av
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高级别学术论文以及其他突破性成绩。
(一) 学科竞赛。学科竞赛主要是指能够体现学生创新素质、创新能力的各类重要赛事。竞赛范围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竞赛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一类指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二类指除一类赛事之外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当年公布为准)。
(二) 授权发明专利。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三) 学术论文。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作为第一作者以水果派av
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高级别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高级别学术论文指在SCI(科学引文索引)、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I(工程索引)、CPCI-S(科技会议录索引)、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TPCD(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社会科学类高级别学术论文指在S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及人文引文索引)、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AMI综合评价报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 其他。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取得的在科技创新活动其他方面的突破性成绩。
第四章 奖励方式
第六条 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标志性成绩,作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条 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标志性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 对一类赛事获国家级成绩的项目团队按确定奖金标准进行奖励(见附件1);对一类赛事获省级成绩、二类赛事获省级及以上成绩的项目团队,授权发明专利及发表高级别学术论文的本科生按照积分制的方式进行奖金分配(见附件2);在科技创新其他方面取得突破性成绩的项目团队,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根据获奖情况,研究确定奖励额度。
第五章 奖励发放
第九条 一类赛事国家级成绩奖励由获奖项目所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充分征求第一指导教师意见,统筹比赛实际情况,出具团队奖励分配方案,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审定备案;其他标志性科创成绩积分奖励由第一指导教师统筹比赛实际情况,出具团队奖励分配方案,由获奖项目所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授权发明专利、学术论文及其他突破性成绩奖励,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初审认定后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审定备案,奖励资金原则上由第一发明人或作者使用
第十一条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统筹、审核科技创新活动标志性成绩,根据学校预算形成奖金分配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十二条 公示无异议后的奖金分配方案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奖金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发放。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所涉及的经费,从学校教育事业经费中支出并纳入学校预算。
第十四条 标志性科创成绩计算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 同年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竞赛或相同竞赛不同级别,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六条 竞赛如有山东省赛或区域赛,级别按省级进行认定,类别不变,以竞赛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为准。
第十七条 因竞赛主办方等原因获奖证书未注明指导教师的,若实际参赛过程有指导教师,则指导教师可向获奖项目所属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提出认定申请;若实际参赛过程无指导教师,则获奖团队负责人出具团队分配方案,报本人所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审定备案。
第十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者,一经发现,学校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水果派av
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济大校字〔2020〕81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一类赛事国家级成绩奖金标准
2.其他标志性科创成绩积分方法
附件1
一类赛事国家级成绩奖金标准
(单位:万元/团队)
赛事名称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金 奖 | 银 奖 | 铜 奖 |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20 | 16 | 6 |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主体赛 | 20 | 16 | 6 | 2 |
揭榜挂帅 | 5 | 4 | 1.5 | 0.5 |
黑科技 | 2.5 | 2 | 0.75 | 0.25 |
红色专项 | 2.5 | 2 | 0.75 | 0.25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主体赛 | 16 | 6 | 2 | / |
专项赛 | 2 | 0.75 | 0.25 | / |
附件2
其他标志性科创成绩积分方法
(单位:积分)
奖励类别 | 第一等级 | 第二等级 | 第三等级 | 若设奖等次最高为特等奖 |
金/一/特等奖 | 银/二/一等奖 | 铜/三/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类赛事省级奖励 | 30 | 20 | 15 | 10 |
二类赛事 | 省级奖励 | 15 | 10 | 7 | 5 |
国家级奖励 | 100 | 60 | 40 | 30 |
发明专利 | 10 |
发表论文 | 5 |
备注:奖励按照设奖等次名称(如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金奖、银奖、铜奖),依次为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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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印发
校对:崔爱萍